2019年国家宪法日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2019年国家宪法日,我们为何聚焦“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月的风裹着寒意掠过街头时,北京西单的电子屏正循环播放着宪法条文,上海的社区活动室里老人们捧着宪法读本听志愿者讲,广州的中学操场上传来“我宣誓”的庄严誓词——2019年的国家宪法日,所有的宣传语、活动栏、讨论声,都指向同一个核心:“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像一把钥匙,恰好打开了那一年中国法治与国家发展的契合点。

那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里,我们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治国理政的考题越来越复杂:如何让14亿人的利益诉求在制度框架内有序表达?如何让政府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如何让改革的每一步都根本法的逻辑?答案就写在宪法里。这部诞生于1954年、历经五次修正的根本法,从一开始就标定了国家治理的“根”与“魂”——它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明确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核心原则,甚至连国家机构的设置、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都像一张精密的“治理蓝图”,把“谁来治理、如何治理”的问题写进了最高法的文本。

2019年的中国,正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节点上。从河北正定的“法治乡村”试点,到浙江杭州的“数法治”平台,从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公布,到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落地,每一项治理实践的背后,都有宪法精神在支撑。比如当年热议的“减税降费”政策,其合法性来源于宪法第五十六条“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反向推导——政府既要依法征税,也要依法保障公民和企业的财产权;再比如社区里的“居民议事会”,本质上是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落地。这些看得见的治理细节,让“宪法不是挂在墙上的文本”成了可触摸的现实。

最动人的场景,藏在当年的宣传活动里。在四川大凉山的彝族村寨,志愿者用彝语念着“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老人皱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在广东深圳的创业园区,律师指着宪法第十一条“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创业者的眼睛亮了;在湖北武汉的医院里,护士捧着宪法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给住院的患者讲“隐私权保护”的故事。这些瞬间没有宏大的口号,却把“宪法精神”变成了普通人能听懂的话:它是彝族老人不再担心“被歧视”的安心,是创业者不再害怕“被刁难”的底气,是患者不再顾虑“隐私泄露”的踏实。

2019年的国家宪法日过去很久了,但那个主题留下的印记还在。它让人们忽然明白:宪法从不是遥远的“纸面上的法”,而是国家治理的“定盘星”,是每一个普通人生活里的“保护伞”。当我们谈论“弘扬宪法精神”时,其实是在说——让治理更人民的意愿,让权力更敬畏法律的边界,让每一步发展都走在根本法的轨道上。而这,正是2019年那个冬天,所有宣传活动想要传递的最朴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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