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守好土地的“田间哨兵”?
提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很多人会问:这是个“管土地的”部门?可它和城管、乡镇干部有什么不一样?其实,他们是土地、矿产、规划领域的“规矩守护者”——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开罚单,而是天天扎在田间地头、矿山沟壑,把“不能乱占耕地”“不能非法开矿”的底线,变成脚下的泥、手里的账、眼里的“活监控”。
简单说,这个部门管的是“土地和矿产的违法事”。比如有人没办手续就占耕地建房子,有人偷偷挖山卖石头,有人把农用大棚改成餐饮民宿,甚至有人违反规划在生态保护区盖厂房——这些“坏规矩”的事,都归他们管。具体到日常,他们的工作就三件:“巡”“查”“治”。
“巡”是腿上的活。天刚亮,他们就带着地图、执法记录仪往乡下跑——沿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界桩走,看有没有新翻的土、新搭的棚;绕着矿山转,看有没有新挖的洞口、新堆的矿石;甚至要钻进玉米地、爬上土坡,找那些“藏着”的违法建筑。比如春天播种时,他们得掀开大棚布看里面是种了菜还是摆了桌椅;秋天盖房旺季,他们得去村里数“一户多宅”的院子,量是不是占了耕地。
“查”是眼里的活。除了跑野外,他们还有“高科技武器”——卫星拍的“卫片”。每个月,卫星会拍下土地的最新样子,他们得对着电脑比对:上个月还是绿油油的耕地,这个月变成了黄土地,就得马上开车去现场核实;上个月还是光秃秃的矿山,这个月多了堆石料,就得查有没有采矿证。有次,卫片显示某村一块耕地“变了样”,他们去了才发现,是村民把耕地挖成了鱼塘,赶紧制止:“基本农田不能挖塘养鱼,这是法律规定的。”
“治”是手上的活。发现违法后,他们得“硬起腰杆”:先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让当事人立刻停手;再做笔录、拍证据,固定违法事实;够处罚的,按法律开罚单——比如占耕地建房的,要限期拆除,恢复耕地;非法采矿的,要没收矿产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比如破坏了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直接移交给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说他们“太较真”,可他们说:“不较真,耕地就会变成房子,矿山就会变成秃山,最后吃亏的是老百姓。”
去年夏天,某乡镇有人偷偷在基本农田里建养殖场,他们接到举报后,凌晨三点就去蹲点——当事人以为晚上没人管,没想到刚搭起大棚,就被执法人员堵在现场。“我就建个棚养点鸡,怎么就违法了?”当事人很生气,他们拿出《土地管理法》翻到第二十五条:“基本农田是‘粮袋子’,不能搞养殖、建房,这是红线。”最后,当事人拆了大棚,重新种上了玉米。
有人问:“这个部门的存在感怎么这么低?”其实不是低,是他们的工作“藏”在田埂里、矿山上、卫片里——当你看到耕地还是绿油油的,矿山还是绿葱葱的,规划里的公园没有变成商场,那就是他们的“功劳”。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没什么“高大上”的名号,就是一群“跑野外的人”: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兜里装着法律条文,手里拿着执法记录仪,盯着每一块土地的变化。他们管的不是“大事”,是“每一寸土地的小事”——可正是这些“小事”,把“18亿亩耕地红线”从纸面上“种”到了地里,把“矿产资源保护”从口号里“焊”在了山上。
说到底,他们就是土地的“田间哨兵”——守着耕地不被占,守着矿山不被挖,守着每一个人的“饭碗田”和“生态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