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预备期间不履行义务不具备条件该怎么办

预备党员预备期不履行义务、不条件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若出现不履行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情况,党组织应依据程序作出处理。

首先,党组织需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和核实。通过谈心谈话、听取群众意见、查阅日常表现记录等方式,确认其是否存在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执行党的决定、在思想行动上与党的存在明显差距等问题。核实过程需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经考察确认不党员条件的,支部大会应及时讨论其预备期满后的处理意见。按照党章,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时,需充分发表意见,预备党员本人有权和申辩,最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议。决议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处理过程中,党组织需始终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既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也重教育引导。对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帮助其认识不足。同时,党组织要以此为鉴,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严格预备期考核,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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