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温在锅里》
巷口的糖炒栗子摊飘出香时,我正蹲在便利店门口啃冰淇淋。草莓味的甜浆蹭在下巴上,风一吹,凉得缩脖子——这是十七岁的喜欢:看见想吃的就扑过去,不管会不会胃痛,不管妈妈说“冰的吃多了不好”。
后来遇到陈默是在冬天。加班到十点,地铁站的风裹着雪灌进衣领,我缩着脖子翻手机,他的消息跳出来:“我在出口等你,带了热粥。”粥是小米南瓜的,温温的,喝下去胃里像敷了块热毛巾。我吸着粥问:“怎么不买我爱吃的糖炒栗子?”他搓着手笑:“你早上说胃反酸,栗子不好消化。”
想起去年冬天,我为了抢最后一袋糖炒栗子,跟人挤得指甲盖都青了,举着栗子跑向当时的男朋友,他皱着眉说“你怎么这么疯”。那时的喜欢是火,烧得急,烧得烫,要把所有想给的都塞过去,不管对方接不接得住。
陈默不是这样的。我熬夜赶方案时,他不会坐旁边催“快睡”,而是把热牛奶放在桌角,杯壁上凝着水珠;我闹着要吃火锅,他会提前半小时把汤底熬得清淡,说“你上周扁桃体发炎,辣的先忍忍”;甚至连吵架,他都不会摔门而去,而是坐在沙发上翻书,等我气消了,递来一杯温蜂蜜水:“喉咙哑了吧?”
上周我翻旧物,翻出十七岁的日记本:“今天偷偷买了冰淇淋,超甜!”纸页边缘卷着角,铅笔被汗水浸得模糊。再看陈默昨天写的便签:“粥煮了四十分钟,米开花了,你应该喜欢。”是方正的,像他的人,不花哨,却稳。
楼下的猫又在叫了。去年我捡回一只流浪猫,天天喂它火腿,结果猫拉了三天肚子。陈默查了猫的食谱,买了幼猫粮,每天定时喂,现在猫胖得像个毛球,总趴在他腿上打呼。我笑他“抠门”,他说:“喜欢是把你想给的给它,爱是把它需要的给它。”
今晚煮面时,我特意少放了盐。陈默进门时,吸着鼻子问:“什么味?好香。”我举着锅铲笑:“你昨天说吃咸了血压高,今天做了番茄鸡蛋面。”他走过来抱我,下巴抵在我头顶:“比外面的红烧牛肉面还香。”
窗外的雪还在下,面的热气模糊了玻璃。我想起十七岁的冰淇淋,甜得刺眼;想起陈默的粥,温得入心。原来喜欢是夏天的冰可乐,一口灌下去,气泡在喉咙里炸开,爽得眯眼睛;爱是冬天的温粥,熬得久,米香渗进水里,喝下去,每一口都熨帖。
电视里在放老电影,女主喊着“我就是要和他在一起”,男主站在雨里,手里举着伞,没动。陈默递来橘子,剥好了皮:“你上次说橘子上火,我选了蜜橘,甜。”我咬了一瓣,甜得刚好,没有涩味。
风卷着雪扑在窗户上,屋里的暖气裹着粥香、面香、橘子香。原来最动人的,从来不是歇斯底里的“我要”,而是藏在细节里的“我懂”——不是不想给你所有,是想给你最久的;不是不想放肆,是想让这份喜欢,比糖炒栗子更甜,比冰淇淋更久。
粥还温在锅里,我盛了一碗,递给他。蒸汽里,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忽然懂了,所谓克制,从来不是不爱,是把爱熬成了粥,温温的,软软的,却能暖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