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和丞相的区别是什么?

宰相与丞相:不是一回事的“最高官”

在古装剧里,“宰相”与“丞相”常被当作同义词用——比如有人会说“某宰相李斯”,或是“某丞相狄仁杰”。但回到历史本身,两者的区别像“水果”与“苹果”:一个是统称,一个是具体;一个涵盖更广,一个定位更准。

首先,本质不同:“泛称”与“实职”的分界

宰相是辅佐皇帝处理最高政务的官员群体的泛称。只要在某个朝代里,能站到政务体系顶端、直接对皇帝负责,论官名叫什么,都能被称为“宰相”。比如汉朝的“大司马大将军”如霍光、唐朝的“同中书门下三品”如狄仁杰、宋朝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如王安石、明朝的“内阁首辅”如张居正,尽管官名五花八门,但都是当时的“宰相”。

而丞相是特定朝代设置的具体官职。它有明确的官阶、职责与权力范围,不是随便什么官都能叫“丞相”。从秦朝开始,丞相正式成为“百官之首”,职责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简单说就是皇帝的“总管家”,管行政、管官员、管决策执行。比如秦代的李斯、汉代的萧何、三国的诸葛亮,都是货真价实的“丞相”。

其次,存在形式:“群相”与“独相”的差异

丞相的权力形态多是“集中式”。秦朝设“左右丞相”偶尔单设丞相,汉朝初期沿袭秦制,比如萧何是丞相,曹参继之,都是“独相”或“双相”,权力高度集中——皇帝之下,丞相说的算。直到汉武帝为了削弱相权,用内朝官如尚书令分走丞相的权力,丞相才逐渐从“独断”变成“虚职”。

宰相则多是“分散式”。为了防止权臣专权,很多朝代会用“群相制”代替“独相制”。比如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都是宰相。他们要一起在“政事堂”开会,决策得一致通过才算数,权力被拆分成好几份。宋朝更甚,除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宰相,还有“参知政事”副宰相,有时候甚至有四五个宰相同时在位,就是为了“分权制衡”。

最后,历史寿命:“贯穿始终”与“时有时”

宰相的概念贯穿整个封建王朝——从西周的“太宰”辅佐周王的最高官,到清朝的“军机大臣”军机处的核心成员,只要有皇帝,就有“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官”,也就是宰相。哪怕明朝朱元璋废了“丞相”这个官职,后来的内阁大学士如张居正依然是事实上的宰相——他们替皇帝批奏折、定政策,权力比很多丞相还大。

而丞相的官职只存在于部分朝代:秦、汉汉初、三国、晋部分时期、隋、唐初期、宋偶尔恢复、元,直到明朝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胡惟庸案”为由废除丞相,这个官职就彻底消失了。也就是说,丞相是“阶段性”的,宰相是“持续性”的——丞相一定是宰相,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举个最直观的例子:秦代的李斯是“丞相”,他既是具体的官名,也是当时的宰相;唐代的房玄龄是“中书令”,不是丞相,但他是宰相;明代的张居正没有“丞相”头衔,却是“内阁首辅”,依然是宰相。

简言之,丞相是“具体的官名”,是“点”;宰相是“职务的统称”,是“面”。就像“老师”是职业泛称,“班主任”是具体职位——你可以说“班主任是老师”,但不能说“老师都是班主任”。古装剧里的混淆,不过是把“统称”和“实职”揉成了一团,而历史的真相,从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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