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什么变化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深刻反映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人民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物质和文化层面,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当时的核心任务是决“有没有”的问题,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让人民摆脱贫困、实现温饱。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粮食、钢铁、家电等主要工业品产量多年位居世界前列,物质文化产品日益丰富,“落后的社会生产”已不再是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民的需求层次发生了深刻变化。“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文化方面的更高,如更优质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还延伸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比如,人们不再满足于“吃得饱”,更追求“吃得健康”;不再满足于“有房住”,更关居住环境的舒适与生态友好;对社会公平、个人尊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凸显。这种需求的拓展和升级,标志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广泛、更加多元。
与此同时,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渐显现。不平衡,体现在区域发展上,东部与中西部、城乡之间在收入水平、公共服务等方面仍有差距;体现在领域发展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存在不协调。不充分,表现为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与有效供给短缺并存等。这些问题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它不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否定,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上呈现的新特征。这一变化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