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收费标准析
公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目前我国公证收费主要分为按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两种方式。
证明民事协议、收养关系等非财产类公证按件计费。出生公证、学历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基础公证事项收费标准为每件80-150元;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等公证每件100-200元;保全证据公证根据难度不同每件200-500元。副本费通常为每份20-5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公证事项按标的额比例收取费用。证明合同、继承、赠与等事项时,5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3%收取,50万至500万含部分按0.25%收取,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按0.2%收取,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0.15%收取,2000万至5000万部分按0.1%收取,5000万以上部分按0.05%收取,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元。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收费标准为债务总额的0.3%,最低200元。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按照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公证机构办理提存、登记等事务性公证,按件收取服务费。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100元;登记事务每件收取100-300元。现场监督类公证根据规模大小每件收取500-2000元不等。
特殊疑难公证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公证机构在受理时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收费标准,当事人缴纳费用后应出具正规票据。异地办理公证可适当加收交通费和住宿费,但需提前与当事人协商一致。
公证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每3-5年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调整。当事人可通过各省司法厅官网或公证机构公示栏查询最新收费标准,也可拨打12348司法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