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二调”指的是什么
“一平二调”是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曾出现的错误做法,核心是平均主义与偿调拨,违背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损害了农民切身利益。“一平”即平均主义,指向公社范围内生产资料与社员收入的平均分配。具体表现为:生产资料由公社统一支配,社员劳动报酬不区分数量与质量,统一按“供给制”或“大概数”分配,农户自留地、家禽家畜等被收归集体,生活资料也被平均化安排——比如统一吃公共食堂,粮食按人口平均供给,忽略劳动贡献差异,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报酬差别。
“二调”指偿调拨,即公社或上级部门随意调用生产队的劳动力、资金和物资。生产队劳动力常被偿抽离农业生产,去修建水利工程、办社队企业;生产队的余粮、农具、牲畜甚至现金,也被偿调拨到公社或其他地方,不经过生产者同意,不给予等价补偿。这种调拨打破了社队间的经济界限,农民失去对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支配权。
“一平二调”的做法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村正常生产秩序。它反映了当时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急躁情绪,脱离了农村实际。后来,随着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错误的逐步纠正,“一平二调”被停止,党和政府退赔了偿调拨的物资与资金,稳定了农村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