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植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为国家发展稳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二者形成“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合作关系。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展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一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国特色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城乡基层群众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一制度夯实了基层民主基础,让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真正成为参与者、决策者和受益者。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核心,通过党的领导、多党合作、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机结合,构建起覆盖广泛、运行有效的民主政治体系,为国家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制度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