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落实的“三个为主”具体指哪三个?

以“三个为主”淬炼纪委监督“硬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其监督效能的发挥,关键在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这“三个为主”,既是党章规定的明确,更是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定盘星”,让基层纪委腰杆更硬、方向更明、底气更足。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是破基层监督“瓶颈”的核心抓手。基层纪委身处监督一线,往往面临“熟人社会”干扰多、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某县纪委在核查一起村集体土地违规承包案时,一开始遇到当事人“软对抗”、证据收集困难的情况。按照“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重报告”,县纪委同步向县委和市纪委汇报进展,市纪委立即派出办案骨干下沉指导,通过调阅财务凭证、走访群众证人,最终锁定村党支部书记挪用集体资金的事实。正是上级纪委的“背书”与支持,基层纪委得以冲破“人情网”,把案件办成“铁案”。

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为纪检队伍选准“关键少数”。纪检工作的专业性、严肃性,“领头雁”必须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某地级市在调整县区纪委书记时,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重点考察候选人在以往岗位上的监督执纪实绩:有的在国企纪委书记任上查处过重大腐败案件,有的在县纪委副书记岗位上推动过基层巡察全覆盖。通过“上级主导、实绩导向”的提名考察机制,选出的纪委书记既熟悉地方情况,又具备过硬的纪检业务能力,上任后很快推动决了基层“微腐败”线索积压问题。这种方式打破了“本地选、本地用”的局限,让纪检干部从“依赖同级”转向“对标上级”,更敢动真碰硬。

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织密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在基层,而基层纪委的能力短板往往制约着监督实效。某省纪委针对基层纪委“不会查、查不深”的问题,建立“分片联系+专项督导”机制:每个省纪委常委联系3-5个县区,每月下沉调研;每季度开展办案质量评查,针对基层案件中的程序漏洞、证据瑕疵逐一反馈整改;每年举办2期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班,重点讲线索排查、谈话突破等实战技能。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某县纪委去年全年立案数同比增长40%,其中基层“微腐败”案件占比达65%,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提升12个百。这种“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的模式,让基层纪委的监督从“被动等待”转向“主动作为”,真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三个为主”不是简单的“上对下管理”,而是通过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让纪委回归“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当基层纪委不再因“怕得罪人”而退缩,当纪检干部的选拔不再受“人情因素”干扰,当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真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才能从“纸面”落到“地面”。说到底,“三个为主”淬炼的是纪委的“硬担当”——唯有上级撑腰、队伍过硬、机制顺畅,纪委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规的“守护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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