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是指什么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两个责任”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核心抓手。这里的“两个责任”,具体指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的“主心骨”责任。党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处于全面领导地位。这一责任首先体现在“第一责任人”的担当上——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重要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其次是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与党建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具体来看,党委主体责任涵盖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源头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等多个方面,是管党治党责任的全面覆盖。
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支撑。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监督责任的核心是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具体包括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查处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一线延伸等。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突出“专”,通过精准监督、有效问责,确保党委主体责任不悬空、不弱化。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主体责任是前提,决定管党治党的方向和力度;监督责任是保障,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础,也是强化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