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馆不得设最低消费额具体如何规定?

广州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的具体规定 广州市明确规定,辖区内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这一规定依据《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下称《规范》实施,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餐饮业公平竞争。《规范》于2021年12月发布,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一、明确禁止的情形

根据《规范》,餐馆不得以“最低消费”“包间费”“开瓶费”等名义设置消费门槛,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强制消费者消费。同时,禁止以“不满足最低消费不予提供服务”“最低消费才能享受折扣”等条件限制消费者选择权。论消费金额是否达到最低标准,餐馆均需保障消费者正常用餐权益,不得拒绝接待或变相强制消费。

二、明码标价的具体

《规范》明确餐饮经营者需对菜品、酒水、服务等价格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对于包间、餐具等附加服务,若存在收费项目需单独标明,不得与最低消费捆绑。消费者有权知悉所有收费项目,餐馆不得在结算时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套餐消费与最低消费的界限

针对“套餐消费”与“最低消费”的界限,《规范》指出,餐馆可自主推出套餐产品,但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套餐或以此变相设置最低消费。消费者有权选择单点或套餐服务,餐馆需尊重其自主选择权。若套餐包含最低消费性质的条款,将被视作违规行为。

四、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餐饮经营者,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公示。消费者若发现餐馆设置最低消费,可保留证据并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

该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餐饮行业的价格行为准则,为消费者营造了更加透明、公平的消费环境,同时推动餐饮企业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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