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太干净了,不可能是流浪猫。我抱着这团只有三斤重的小家伙在附近便利店买了幼猫奶糕,它用粉色肉垫抱着奶瓶的样子,像极了橱窗里的毛绒玩具。带回家才发现,它的项圈内侧绣着个"糖"字,尾巴尖有撮浅灰色的毛,像是天生的印记。
接下来三天我贴了二十张寻主启事,小区群里却只有询问领养的消息。小家伙倒是不认生,第一天就霸占了沙发中央,用爪子把我的笔记本电脑推开,非要趴在键盘上睡觉。凌晨五点它会准时踩我的脸叫早,猫粮盆空了就把塑料碗推得叮当响,唯独不让碰它的尾巴尖。
第七天带它去宠物医院做检查,医生举着化验单笑出声:"这是英短丁香重点色,品相很好,主人肯定急坏了。"我摸着它此刻正缠在我手腕上的尾巴,突然舍不得想象它被领走的场景。它已经学会用脑袋蹭我握鼠标的手,会把玩具老鼠叼到我拖鞋里当礼物。
直到现在项圈还挂在门后,只是"糖"字旁边多了串新铃铛。每天清晨我照旧被踩脸叫醒,不同的是现在床头会摆着它昨晚偷偷藏起来的冻干。这只突然闯入我生活的丁香色小毛球,用呼噜声填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也让我终于明白——有些相遇,真的是命中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