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中考特殊考生加分政策实施细则
为保障特殊考生公平参与中考权利,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发布《中考特殊考生加分政策》,明确加分对象、标准、流程及审查,确保政策透明规范实施。
一、加分对象及标准
一烈士、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子女
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中考成绩加20分;
驻鲁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驻地性质区分,加10分或15分驻艰苦边远地区、海岛等特殊岗位军人子女加15分,其他加10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认定,中考成绩加5分。
三残疾考生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考生,中考成绩加10分;残疾等级三级的考生,加5分。
四其他特殊群体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按相关规定享受10-20分加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5分。
二、申请材料与流程
一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4月1日-4月15日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 烈士子女:烈士证明书、户口本、监护人关系证明;
-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证件、部队证明信、户口本;
- 少数民族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残疾考生:残疾人证、户口本;
- 其他类别: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审核流程
1. 学校初审:对材料真实性、整性进行核查,签署意见后报区县教育局;
2. 区县审核:教育局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公安、民族宗教等部门复核;
3. 市级备案:市教育局汇总信息,建立特殊考生加分数据库。
三、资格审查与公示
- 审查原则: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对伪造材料者取消加分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 公示:5月中旬,各区县教育局在官网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含姓名、学校、加分项目、分值,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明确,同一考生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加分结果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