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场提交 在预约时间携带材料至总领事馆上海市南京西路1038号梅龙镇广场8楼,通过安检后到指定窗口提交文件。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整性,若文件信息不全或格式有误,需退回修改。
3. 签字与审核 申请人需亲自到场签字,不可委托他人代签。签字过程需在领事官员面前成,官员会确认签字真实性,并在文件上加盖公章及领事签名。文件内容如有修改,需重新提交。
4. 缴费取证 公证费用为每份文件50美元,支持信用卡Visa/MasterCard或人民币现金支付。缴费后领取取证回执,通常3-5个工作日可凭回执取证,不可加急。取证方式可选自取或邮寄邮寄需支付快递费并提供回邮地址。
四、意事项- 语言:文件及申请表需为英文,中文文件需附经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英文译本;
- 文件有效期:公证文件有效期由使用方如美国法院、政府部门决定,领事馆不做说明;
- 护照: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仅作存档使用;
- 禁止事项:不可公证空白文件、内容虚假的文件,或涉及敏感内容如政治、宗教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