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智能机还没普及,200万像素的摄像头,却装下了整个夏天的蝉鸣。课间趴在栏杆上,举着手机拍操场的云、教室的黑板报,甚至同桌打盹的侧脸。照片糊得像加了柔光滤镜,洗出来贴在笔记本里,边角磨卷了也舍不得换。
功能不算多,却样样戳中少女心。音乐播放器藏着周杰伦的《晴天》,耳机线绕在笔袋上,走路都带风。内置的QQ能后台挂着,头像在屏幕右上角闪烁时,心跳会漏半拍——是闺蜜发来的“放学买冰棒”,或是暗恋男生问“作业借抄吗”。200条短信收件箱永远满着,每条都存着“明天穿校服吗”“考试加油”的细碎温暖,删一条都像割舍不得的回忆。
后来它在一次运动会上摔了,外屏裂了道缝,像道浅浅的疤。我继续用了两年,直到电池鼓包,才不得不放进抽屉。再后来换了触屏机,指纹锁快,拍照高清,却再没遇过翻盖时的“咔嗒”声,没见过满格信号时右上角跳动的QQ头像,更没体会过存满200条短信的踏实。
现在抽屉深处,OPPO U521的樱花粉已经褪成浅白,键盘的字迹也磨平了。但拿起它轻轻翻开,那声“咔嗒”依然清晰——原来有些喜欢,早和青春一起,刻进了机身的每一道纹路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