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本是不是真的特别可爱呀?

阿本……真的好可爱 第一次见到阿本,是在傍晚的巷口。它蜷缩在便利店门口的纸箱里,浑身湿漉漉的,像是刚淋过雨。我蹲下来时,它突然抬起头——那双圆溜溜的黑眼睛像浸在水里的葡萄,湿漉漉地盯着我,鼻尖还轻轻抽了抽,仿佛在确认我是不是坏人。那一刻我就知道,这小家伙要赖上我了。

把它带回家后,阿本的“可爱攻势”才算真正开始。它是只三花猫,背上的毛是深浅不一的橘白相间,肚子却雪白雪白的,像裹了件蓬松的棉花糖外套。最有意思的是它的爪子,肉垫粉粉的,趾头缝里总沾着些从外面蹭来的草屑,每次蹦跶起来,肉垫就会像小梅花一样印在地板上。有次我蹲在地上擦这些“梅花印”,它居然歪着头看我,尾巴尖还一翘一翘的,好像在说:“你看,我画的画好看吗?”

阿本的可爱,更藏在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习惯里。它总爱偷我的拖鞋,尤其是那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每天早上醒来,拖鞋准会出现在沙发底下、窗帘后,甚至有一次被它叼到了猫爬架顶层——它蹲在拖鞋上,前爪抱着拖鞋的兔子耳朵,尾巴得意地摇着,活像个抢到糖果的小赖。还有它追激光笔的样子,明明胖得跑起来肚子会晃,却非要装作敏捷的猎手,猛地扑向红点,结果“咚”一声撞在墙上,然后委屈巴巴地回头看我,好像在问:“为什么墙会动?”

但要说最让人心软的,还是它黏人的时候。我加班到深夜,它会悄悄跳上书桌,蜷在键盘旁边的空格里,尾巴一圈圈绕住我的手腕。它的呼吸很轻,带着刚舔过毛的奶香味,偶尔还用小鼻子蹭蹭我的手背,像是在说“别太累啦”。有次我感冒发烧,躺在床上没力气,它居然破天荒地没捣乱,只是安静地趴在我胸口,用小脑袋蹭我的下巴,呼噜声像台小马达,一下下震着我的心。

现在阿本已经是家里的“小皇帝”了,挑食、拆家、抢零食,调皮得不得了。可每次看到它歪着头看我,或者把爪子搭在我手心里,我还是会忍不住想:阿本……真的好可爱啊。这世上大概没有什么烦恼,是一只会用肉垫踩你手心的小猫咪决不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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