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的核心目的
继续教育以更新知识体系和强化执业能力为核心。随着建筑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如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新兴领域,以及政策法规的动态调整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订,建造师需通过定期学习确保专业素养与行业标准同步。二、教育对象与周期
所有册建造师包括一级和二级均需参加继续教育。其中,一级建造师每3年需成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二级建造师则需成30学时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未按期成者,将影响册证书的延续或变更。三、课程内容与学习方式
课程设置聚焦三大模块:- 法律法规:最新行业政策、工程合同管理、安全生产规范等;
- 技术更新:BIM技术应用、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施工工艺等;
- 管理实践:项目风险控制、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款支付管理等。
学习方式以线上平台自主学习为主,部分省份结合线下集中面授如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确保理论与实践结合。
四、考核与结果应用
继续教育考核通过线上考试或学习成果认定成,合格后由住建部门统一记录学时。未通过者需补修课程并重新考核。值得意的是,继续教育记录将作为建造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资质审查的参考条件之一。五、常见误区澄清
部分从业者认为继续教育是“形式主义”,实则其内容紧密关联工程实践:例如2023年新增的《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读,直接影响脚手架工程的方案设计与安全管控;而“双碳目标下的工程管理”课程,则推动建造师在项目中落实节能减排。继续教育本质是行业发展的“加油站”,既是对建造师个人能力的持续赋能,也是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