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在党员身上的具体体现,是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每一名党员都应当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员享有八项权利,这些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党员有权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这些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先进性的具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整体,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党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只有认真履行义务,才能更好地享有权利;同样,只有正确行使权利,才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每一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珍惜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