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基本法23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是“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条款,明确了香港负有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

根据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五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同时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这条规定的核心是“自行立法”——由香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法律,既体现了中央对香港高度自治权的尊重,也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赋予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的安全与国家主权、发展利益紧密相连,基本法23条并非外部强加的,而是“一国两制”下香港必须履行的宪制义务。它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角色:通过本地立法筑起“防护墙”,防范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行为,同时阻断外部势力对香港事务的干预。

基本法23条的内容聚焦于“国家安全”这一核心:论是禁止叛国、分裂等行为,还是限制外国政治性组织的活动,本质都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整,确保香港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它不是抽象的条文,而是“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保障——只有国家安全底线稳固,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持续,居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才能真正实现。

简言之,基本法23条是基本法赋予香港的宪制任务,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依据。它清晰界定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责任,是“一国”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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