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的年检时间是何时?还需要单独办理吗?
不少企业经营者仍对税务登记证的年检时间存有疑问,甚至不确定是否还需要进行年检。其实,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这一问题的答案已发生显著变化。过去,税务登记证作为企业纳税身份的证明,需每年进行年检,具体时间由各地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集中在年初。但自“多证合一”政策全面实施后,原税务登记证不再单独核发,而是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并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这一改革不仅简化了办证流程,也整合了年检制度——原税务登记证的年检环节被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不再存在单独的税务登记证年检事项。
目前,企业需履行的年度信息申报义务是“工商年度报告公示”简称“年报”。年报时间固定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基本经营信息、资产状况、纳税总额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这些信息包含原税务登记证年检所需的税务数据,成年报即等同于成原税务登记证的年检。
需要明确的是,年报时间是法定期限,企业必须按时申报。若逾期未报,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记录受影响,可能导致后续经营受限,如法参与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审批受阻等。个体工商户虽单独税务登记证,但同样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成年报,申报方式可选择公示或不公示,但申报义务不可免除。
简言之,现在已不存在单独的税务登记证年检时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关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商年报时间,按时成年报即可满足相关信息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