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有哪些排放标准
二氧化硫是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我国针对其排放制定了系统的标准体系,涵盖国家综合标准、行业专项标准及地域差异化,以排放总量、改善空气质量。一、国家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是我国二氧化硫排放的基础性标准,适用于除另有规定行业外的所有污染源。该标准按污染源建设时间分“现有污染源”和“新建污染源”两类:现有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550mg/m³1997年1月1日前设立,新建污染源为400mg/m³1997年1月1日后设立;同时规定了不同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例如排气筒高度15米时,现有源排放速率不超过2.6kg/h,新建源不超过1.5kg/h,高度越高、速率限值越宽松,以鼓励企业优化排气筒设计。二、重点行业专项排放标准
针对高排放行业,国家制定了更严格的专项标准,覆盖火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领域。 火电行业:《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区分燃煤、燃油、燃气机组,其中燃煤机组执行最严:现有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200mg/m³,新建机组2012年1月1日起不超过100mg/m³;重点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浓度进一步降至50mg/m³。 钢铁行业:《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规定,烧结机头废气二氧化硫浓度:现有企业不超过500mg/m³,新建企业不超过300mg/m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转炉煤气回收系统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100mg/m³。 化工行业:《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针对硫酸生产企业,现有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400mg/m³,新建企业不超过200mg/m³;《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则对硝酸、纯碱等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硫排放设定限值,如硝酸行业现有企业浓度不超过300mg/m³,新建企业不超过100mg/m³。 有色金属行业:《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铅锌冶炼烟气二氧化硫浓度:现有企业不超过850mg/m³,新建企业不超过400mg/m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规定铜冶炼转炉烟气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500mg/m³新建企业。三、地域差异化
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我国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成渝、汾渭平原等,实施二氧化硫“特别排放限值”。例如,火电、钢铁、化工等行业在重点区域需执行严于国家常规标准的浓度限值,部分行业甚至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重点区域火电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³,钢铁烧结机头不超过180mg/m³,以推动区域空气质量协同改善。通过上述多层次标准体系,我国构建了覆盖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二氧化硫排放管控框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