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核心优惠
对条件的企业,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五年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实际征收12.5%。政策适用范围涵盖影视传媒、软件开发、跨境贸易、金融服务、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企业需满足册在霍尔果斯且主营业务《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即可享受该政策,直接降低企业初期运营成本。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返还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50%按一定比例返还。具体返还比例根据企业纳税规模确定,通常为留存部分的50%-90%。例如,某企业缴纳增值税100万元,地方留存50万元,按80%返还则可获得40万元返还资金,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压力。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奖励
对企业高管、技术人员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40%给予返还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成,地方留存部分的50%-80%可返还给个人,吸引高层次人才入驻。此外,特定行业如影视、科技的分红、股权奖励等,也可享受个税优惠。四、政策适用条件与期限
政策适用需满足“册在霍尔果斯、实际经营、主营业务目录”三大条件,且企业需持续在当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优惠期限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五免五减半”政策有效期至2030年,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税收预期。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吸引人才和资金,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成为西部开放的重要政策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