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1次党课。这一规定明确了党委书记讲党课的最低频次,是确保党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
这“1次”党课并非孤立存在,而是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年度党建重点任务。例如,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党委书记还应结合主题教育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带领党员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此外,在“七一”建党节、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党委书记也需通过党课形式,传达上级精神、工作经验、凝聚奋进力量,此时讲党课的频次往往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从实践来看,党委书记讲党课的频次还需体现“质量优先”原则。论是每年至少1次的常规党课,还是结合特殊任务开展的专题党课,都要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务实,既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又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避免“照本宣科”“空洞说教”。通过亲自主讲、带头示范,推动党员教育从“被动听”向“主动学”转变,切实把党课成效转化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落实党委书记讲党课制度,核心在于“常”与“长”。每年至少1次的底线,是对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的硬性约束;而结合实际增加频次、提升质量,则是对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的深化拓展。唯有始终把讲党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才能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为党组织建设入持续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