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激活“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
路径:总账系统→期末→对账 1. 进入“对账”界面,按下快捷键 Ctrl+H,系统提示“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已被激活”,点击“确定”。第二步:执行反记账
路径:总账系统→凭证→恢复记账前状态 1. 选择恢复方式: - 恢复到月初状态:取消本月所有记账凭证的记账状态; - 恢复到最近一次记账前状态:仅取消最后一次记账后的凭证。 2. 输入账套主管口令,点击“确定”成反记账。 三、反审核凭证操作 前提:需由原审核人执行操作 路径:总账系统→凭证→审核凭证 1. 选择凭证类别如“记账凭证”、月份及凭证号范围,点击“确定”进入凭证列表。 2. 选中需反审核的凭证,点击工具栏 取消审核 按钮;若批量操作,可点击“审核”→“成批取消审核”。 3. 系统提示“取消审核成功”,凭证状态从“已审核”变为“未审核”。成以上三步后,即可对凭证进行修改、删除或重新填制,操作毕需按正常流程重新审核、记账、结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