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三句话是什么?

常说的“法禁止即可为”,对应的三句话到底是哪三句?

早高峰的地铁上,邻座年轻人讨论创业时提到“法禁止即可为”;小区楼下的便利店老板跟城管争执时,也念叨过这句——可很多人只听过这半句,却不清楚常跟它放在一起的另外两句是什么。其实,被人们统称为“法治三句话”的,是“法禁止即可为”“法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三句像三把尺子,分别量着不同主体的行为边界。

第一句“法禁止即可为”,是给公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动指南”。比如开一家奶茶店,只要不违反食品安全法、不占道经营,没有法律明确说“不准干”,就能合法办执照、做买卖;比如程序员做小程序,只要不涉及个人信息泄露、不传播违法内容,法律没禁止的功能就能开发。这句话的核心是“放”——把不属于法律限制的空间还给普通人,让个体有敢闯敢试的底气。

第二句“法授权不可为”,是给行政机关的“权力紧箍咒”。比如城管不能随便没收摊贩的货物,除非法律明确赋予了“扣押违法物品”的权限;比如税务部门不能随意提高税率,除非有税收法规的明确规定。权力的边界是“授权”,没有法律写进条文的权力,政府不能碰,不能用“想当然”“为你好”代替规则。这句话像一道“红线”,把政府的手限定在该管的范围内,不让权力越界侵犯普通人的权益。

第三句“法定职责必须为”,是给公职人员的“责任清单”。比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假酒投诉”,必须依法调查处理,不能以“人手不够”“事情太小”推脱;比如消防部门检查到商场消防通道堵塞,必须责令整改,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法律写清楚“该干的事”,就是必须成的“硬任务”,没有“选择性执行”的余地。这句话像一块“压舱石”,确保政府不会“缺位”,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

这三句话从来不是孤立的——普通人敢闯的底气,来自政府权力的“收敛”;政府尽责的底线,又支撑着普通人的安全感。就像小区门口的便利店,老板能安心营业,是因为“法禁止即可为”;城管不会乱罚款,是因为“法授权不可为”;而如果有人卖过期食品,市场监管部门一定会来查,是因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很多人只记住了“法禁止即可为”,却忘了另外两句才是它的“搭档”。这三句话合在一起,才是整的法治逻辑:既给个体松绑,也给权力套缰;既鼓励“敢干”,也确保“不乱干”。说到底,它们讲的不过是一件事——谁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得按法律的规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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