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的主体责任到底包括哪些?
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管党治党的“硬任务”,具体体现在五方面的实在行动里。首先是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干部是党和事业的“细胞”,选对人、用对人是党委的首要职责。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绝不能搞“亲亲疏疏”“带病提拔”——比如选拔干部时要查“政治关”“廉洁关”,看是否忠诚于党、是否干净担当,防止把“两面人”“问题官”选进班子。这既是对干部负责,更是对党的事业负责。
其次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群众是党的“根”,党委必须盯着群众的“痛点”发力。比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虚浮作风;比如查处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像克扣低保金、套取医保费、侵吞扶贫款这些直接伤害群众的事,必须露头就打。让群众从每一件具体问题的决中,感受到党委管党治党的温度。
第三是制约监督权力的责任。权力是“双刃剑”,党委要给权力“套笼子”。比如制定“权力清单”,明确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比如推进政务公开,把行政审批、资金使用等事项晒在阳光下;比如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廉政提醒,早发现干部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变成大患。监督不是“束缚”,是对干部的保护。
第四是支持执纪执法的责任。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委要做纪委的“坚强后盾”。比如纪委办案时,不搞“说情打招呼”,不干预执纪审查;比如重视纪委的“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干部坚决处理——不管是谁,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支持纪委履职,就是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第五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先管好自己,再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比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搞“特殊化”;比如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廉政;比如加强干部教育,通过党课、警示片等,让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班子强、队伍正,才能带出好风气。
党委的主体责任,归根到底是“守土有责”——守的是党的政治纪律,护的是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的是事业的健康发展。每一项责任都要“落地有声”,每一次落实都要“抓铁有痕”,这样才能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刻进党的事业的“骨子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