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正当方式谋本人或他人公款出国情节严重给什么处分?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属于违反党的廉洁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用公款出国境,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此类行为主要表现为伪造出国批件、虚报出国事由、虚增出国人数、编造虚假行程等方式,违规获取出国审批手续和用公款支付的出国费用。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包括:通过伪造邀请函、隐瞒实际出访目的等方式骗取审批;以考察、培训名义变相安排个人旅游;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等。这些行为不仅浪费国家财政资金,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矩,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对于此类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区分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实施违纪行为、涉及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干扰组织审查等情形。

党的纪律建设始终对财经纪律的严格执行,用公款出国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和违规出国行为。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出国境审批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