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巡视工作对工作人员有哪些基本?

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作风品行有着严格标准。首先,巡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达到应有水平。

其次,需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熟悉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掌握巡视工作方法和流程,能够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要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善于从细节中捕捉线索,从表象中洞察本质,确保巡视结果客观准确。

再者,必须坚守原则底线。巡视工作直面矛盾问题,工作人员敢于较真碰硬,不因人情关系动摇立场,不被利益诱惑偏离方向。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同时,需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巡视工作小事,任何疏漏都可能影响工作质量。工作人员要做到细致入微、精益求精,对每一个问题线索都认真核查,对每一份材料都严格把关,确保巡视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此外,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巡视过程中要与被巡视单位干部群众广泛接触,既要善于倾听意见,又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在问题反馈和线索移交时,要做到规范有序、有理有据。

最后,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利用巡视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维护巡视队伍的良好形象。

这些条件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巡视工作人员的基本素养,是确保巡视工作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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