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什么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是什么?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其核心在于规范权力运行的边界与程序,确保权力始终服务于人民利益。

准则,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这一规定从决策机制上防止权力过度集中,避免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确保权力运行的集体属性。

在权力制约方面,准则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内不允许存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通过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定权力运行的范围和界限,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范权力滥用。

同时,准则突出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这一通过发扬党内民主,让权力运行充分体现全体党员的意志,确保权力始终在民主轨道上运行,防止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决策。

此外,准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这一规定从干部选拔任用的源头入手,确保掌握权力者具备正确的权力观,为权力正确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民主集中制作为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既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有机统一,为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腐败提供了根本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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