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退的是哪部分的税
出口退税的核心是退还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部分税款原本是企业在采购原材料、加工生产、流转等环节为商品缴纳的税费,当商品出口后,税务部门按政策规定将其中条件的部分返还给企业,以降低出口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
具体来看,增值税是出口退税的主要税种。在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企业需按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但同时也会获得上游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进项税额”。出口时,企业可凭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凭证,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与出口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过,退税并非全额退还,而是依据不同商品的“退税率”计算,退税率通常低于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率,两者的差额部分需由企业自行承担,计入成本。
消费税也是出口退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针对烟、酒、化妆品、成品油等应税消费品。这些商品在国内生产或进口环节需缴纳消费税,若用于出口,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与增值税不同,消费税的退税通常采用“免税并退税”或“免税不退税”的方式,具体取决于商品类别和企业性质。例如,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一般可享受免税政策,需缴纳消费税;而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则可退还采购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
需要明确的是,出口退税仅涉及商品在国内产生的间接税,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也不涵盖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其政策设计的初衷是通过消除商品出口时的国内税赋,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双重征税,确保公平竞争。
例如,某家具企业出口一批沙发,其生产过程中采购木材、布料等原材料时支付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沙发出口后,企业可凭相关单据申请退还这部分进项税,具体金额按沙发对应的退税率计算。若退税率为13%,则企业能收回13%的进项税额,剩余部分作为成本留抵或转出。
出口退税退还的是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核心是消除出口商品的国内税赋,推动商品以更低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这一机制既国际惯例,也是各国促进出口的重要政策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