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2000年提出来的。2000年2月,江泽民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在茂名高州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他明确指出:“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一重要思想的提出,是在世纪之交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为决我们党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而作出的理论创新。当时,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阶段,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党的执政环境也面临新的挑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成为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这一思想不仅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也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思想的提出和实践,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