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是什么?

册制与核准制:资本市场入口的两种底层逻辑

资本市场的入口管理,始终围绕“谁来筛选企业”“如何筛选企业”这一核心命题。册制与核准制作为两种典型的上市管理制度,折射出不同的市场治理逻辑,其差异体现在审核本质、关点、市场角色分配与运行效率的深层分野。

审核逻辑:从“价值判断”到“信息披露”

核准制的核心是“实质审核”,监管机构不仅要审查企业信息的真实性,更要对企业的投资价值、盈利能力、行业前景等进行实质性判断。企业能否上市,取决于监管部门对其“是否值得上市”的主观评估,这种模式下,监管机构扮演“价值守门人”角色。 册制则奉行“形式审核”原则,监管机构仅对企业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整,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做判断。企业能否上市,由市场根据其披露信息自主决策,监管机构退居“信息合规监督者”的位置。前者是“政府替市场选企业”,后者是“市场根据信息选企业”。

审核重点:从“资质门槛”到“披露质量”

核准制下,企业上市需满足严格的财务指标和行业限制。例如,主板传统核准制企业连续三年盈利、净利润达到特定规模,甚至对行业属性有隐性偏好,这类“硬门槛”将大量未盈利但有潜力的创新企业挡在门外。 册制则大幅降低盈利等实质性门槛,更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透明度。以科创板、创业板册制为例,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核心是企业必须整披露自身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让投资者自主评估风险与价值。前者审核“企业好不好”,后者审核“企业说不说实话”。

市场角色:从“监管主导”到“市场主导”

核准制下,监管机构的审核结论几乎决定企业上市成败,投资者容易形成对监管的依赖,市场定价机制被削弱。企业为满足核准标准,可能过度包装业绩,甚至出现“带病上市”后业绩变脸的情况。 册制将定价权、选择权交还给市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投资者需自主判断企业价值并承担风险。例如,册制下新股发行价格通过市场化询价确定,破发成为常态,倒逼投资者理性决策。前者是“监管背书信用”,后者是“市场建立信用”。

效率与风险:从“风险”到“释放活力”

核准制因需对企业价值逐一判断,审核周期长、排队企业多,市场供给受限,容易导致“新股稀缺性溢价”。但这种模式通过行政筛选降低了“差企业”上市的概率,短期风险相对可控。 册制下,审核流程标准化、时限明确,企业上市效率大幅提升,市场供给更加灵活,能快速对接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但同时,市场需自行承担信息不对称风险,对投资者专业能力和退市机制提出更高。前者是“以效率换安全”,后者是“以风险换活力”。

两种制度并非绝对优劣之分,而是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的产物。核准制曾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起步提供保障,册制则是市场经济深化的必然选择——当市场具备足够的信息甄别能力,监管的重心便从“替市场做主”转向“让市场做主”,这正是册制改革的核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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