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公安的区别是什么?

《警察与公安:两个身份里的“守护坐标”》

清晨的老城区巷口飘着豆浆香,穿藏青制服的王建国蹲在石墩边,正帮张阿婆捡散落在地的菜。路过的居民打招呼:“王公安,又帮阿婆忙呢?”他抬头笑:“应该的,刚从所里出来,顺路。”而当他掏出证件给超市老板看时,封皮上印的是“人民警察证”——这是最日常的区分:“公安”是邻居们对他的“系统称呼”,“警察”是他的“职业身份”。

社区里的矛盾调、马路上的交通指挥、刑警队的案发现场……这些老百姓最熟悉的“管事儿的人”,都来自“公安机关”。就像王建国,他是“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社区民警”——“公安”限定了他的“所属”,是那个统管着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的“社会治安系统”;“警察”定义了他的“职业”,是所有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穿制服的执法者的统称。

上个月,王建国跟着刑警队的李哥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看守所的铁门上挂着“司法行政机关”的牌子,门口站着的刘警官穿的也是藏青制服,但肩章上的标识和王建国不一样——刘警官是“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警察”,负责监区内的罪犯改造,他属于“警察”,但不属于“公安”。还有一次,王建国去国安局送材料,门口的张警官笑着拍他肩膀:“你们公安管街头的事儿,我们管看不见的线。”张警官是“国家安全系统的人民警察”,同样是“警察”,却不在“公安”的范畴里。

老百姓常说“找公安”,其实找的是“管社会治安的警察”。比如家里进了贼,打110,接警的是公安指挥中心;路上堵车,疏导的是公安交警;孩子走失,帮忙找的是公安社区民警。这些“和老百姓最亲的警察”,都归“公安系统”管。而那些在监狱里管改造的、在国安局管国家安全的警察,虽然也是“警察”,却很少被叫做“公安”——不是因为不重要,是“公安”早已成了“贴近街头、贴近生活”的守护符号。

傍晚的派出所院子里,王建国刚写调记录,手机响了,是小区的周大爷:“王警察,我家猫跑楼顶了,能帮我找找不?”他抓起手电筒就走,路过传达室时,保安喊:“王公安,拿个手电筒!”风把他的制服吹起来,背后的“警察”二和左胸的“公安”胸徽晃了晃——原来所谓区别,不过是:“公安”是老百姓把“能帮自己决麻烦的系统”装进了称呼里,“警察”是所有执法者把“守护”刻进了职业里。

巷口的路灯亮了,王建国的手电筒光束晃过楼顶的排水管道,终于看见缩在角落里的猫。他踮起脚抱下来,猫蹭了蹭他的手腕,远处传来邻居的喊叫声:“王公安找到猫啦!”他笑着应,月光落在他的警号上——那串数的前面,藏着“公安”的温度,也藏着“警察”的重量。

这就是最实在的答案:“公安”是系统给的“坐标”,“警察”是职业给的“身份”,而两者叠在一起,就是老百姓最熟悉的“守护”。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