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开港货店需要办理的手续涵盖工商、海关、税务等多个环节。首先需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册时需明确经营范围,明“日用百货、化妆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等与港货相关的品类,同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若销售进口食品,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材料,包括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审核通过后获取许可。进口化妆品需确保已成国家药监局备案,提供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及检验检疫证明。
货物进口环节,若自行采购需办理进出口权,向海关总署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并到电子口岸办理IC卡;若通过代理商采购,需索要对方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确保货源合法。
税务登记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税务局办理,根据规模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核定税种后按规定申报纳税。经营过程中需保留所有进货凭证、报关单、检验检疫文件等,以备监管部门核查。
涉及品牌授权的商品,需提供品牌方或代理商的授权文件,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部分特殊商品如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需取得相应行业许可证,具体可咨询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