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出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经营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以下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优惠三方面梳理政策核心内容。
增值税优惠方面,政策延续并优化了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此外,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缓资金压力。 个人所得税优惠方面,重点针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实施减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均可享受,且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均可申报。同时,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由地方政府确定。 其他优惠政策包括:疫情期间出台的社保费减免政策部分延续,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2021年底。此外,个体工商户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对于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依法依规简化申报流程,提供容缺办理服务,确保政策直达快享。这些政策通过降低税负、简化流程等方式,直接缓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压力,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请享受优惠,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