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跑、阅读,能让我们做喜欢的自己吗?

做喜欢的自己

清晨五点半,窗帘缝里透进一点青灰色的光。我踩上跑鞋,轻轻带上门。小区里的香樟树还浸在夜色里,叶片上凝着露水,空气凉丝丝的,吸进肺里像含了片薄荷。

跑过街角的老槐树时,天慢慢亮了。先是东边的云被染成淡粉,接着金红的光从楼群后面漫出来,给路边的野花镶上细边。脚步落在柏油路上,发出规律的嗒嗒声,和着心跳,像一首只有自己听得见的歌。跑累了就停下来走,看晨练的老人打太极,看送奶工把玻璃瓶放进奶箱,看卖早点的阿姨支起蒸笼,白雾裹着面香飘过来。汗顺着额角往下淌,却一点不觉得累,反而像卸了什么包袱——那些隔夜的焦虑、没做的工作,都随着呼吸吐出去了。

这样的清晨,我总是想起大学时第一次晨跑。那时总觉得自己不够好,成绩平平,长相普通,连说话都怕出错。直到某天硬着头皮爬起来去操场,跑三圈,看见朝阳从图书馆顶升起来,忽然就觉得,原来不用和谁比,能这样迎着光跑起来,就挺好。

下午常在阳台看书。泡一壶普洱茶,阳光透过纱帘,在书页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最近在读一本旧诗集,里面有句“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读着读着就笑了。以前总急着从书里找答案,想知道怎么才能更优秀、更受欢迎。现在不了,读《月亮与六便士》,不再评判思特里克兰德的自私,只看见一个人对内心火焰的执着;读《山茶文具店》,喜欢鸠子写代笔信时的认真,原来认真对待小事,也是一种修行。

书里的故事像镜子,照见自己的局促,也照见自己的渴望。我开始慢慢明白,“喜欢的自己”不是某个美的标准,而是能接纳自己的不美——会在晨跑时喘得像头牛,也会在看书时对着一句话发呆半天;知道自己比起热闹更喜欢安静,比起追逐潮流更爱旧书店的霉味。

现在的我,还是会有没做好的事,还是会在某些时刻怀疑自己。但只要清晨跑过那片晨光,或是午后在书页间找到一句共鸣的话,心里就会踏实下来。原来做喜欢的自己,不用轰轰烈烈,不过是每天早起一点,多读几页书,慢慢活成自己舒服的样子。像树一样,把根扎进日常的土壤里,自然就会长出喜欢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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