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应给予何种处分?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不仅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情节严重的行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若存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且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撤销党内职务意味着被撤销所担任的一切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留党察看则分为一年或两年,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期满后仍不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开除党籍。而开除党籍是党内最严厉的纪律处分,意味着彻底丧失党员资格。
对于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此类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的政务处分。降级处分会降低其级别工资;撤职处分不仅要撤销其现任职务,还要相应降低级别,并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开除处分则直接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使其丧失公职身份。
此外,若行为人的恶劣态度和简单粗暴做法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引发大规模信访事件、网络舆情恶劣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论是党纪处分还是政务处分,都旨在通过严厉的惩戒措施,警示广大工作人员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以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对待群众,维护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