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德树人”的深刻内涵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其内涵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体现了对个体成长与社会发展的深层关照。“立德”是教育的根基。这里的“德”既包含个体层面的道德修养,如诚信、友善、责任等基本品质,也涵盖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如爱国情怀、集体意识和法治观念。它教育者首先将品德培养置于首位,引导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保持精神定力。这种“德”并非抽象的教条,而是融入日常行为的实践准则,是个体在处理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时的行为指南。
“树人”是教育的目标。“树”意味着培育与成长,遵循人才发展规律,通过系统引导促进个体全面发展。这里的“人”,既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也是社会需求的有用之才。教育需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关个体的身心协调,使其既具备专业素养,又拥有健全人格;既能够实现个人价值,又能够承担社会责任。“树人”的过程不是单一的技能训练,而是知识、能力、品德的综合塑造,最终培养出能够适应时代的建设者。
“立德”与“树人”相辅相成,构成辩证统一的整体。“立德”为“树人”指明方向,决定人才培养的性质;“树人”为“立德”提供实践载体,使道德修养在具体行动中得以体现。若仅有“立德”而“树人”,品德教育会沦为空洞的说教;若仅有“树人”而“立德”,人才培养则可能偏离正确轨道。二者的结合,既保证了教育的育人本质,又凸显了人才的社会属性。
从根本上说,“立德树人”回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核心问题。它教育回归育人初心,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要涵养品德;在关个体发展的同时,更要着眼社会需求。这一理念不仅是对传统教育思想的传承,更是对新时代人才培养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教育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
“立德树人”的内涵超越了单纯的教育方法,它是一种以品德为核心、以成长为目标的育人哲学。它教育的本质是唤醒与引导,通过品德的浸润与能力的培养,让个体在成长中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最终成为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栋梁之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