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累进税率怎么计算
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不同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税率,仅对超过上一等级的部分按该等级税率计算税额,各等级税额相加得出总应纳税额的计税方式。其核心逻辑是“分段计算、累进相加”,即收入越高的部分适用税率越高,体现量能负担原则。计算时首先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即收入减去起征点及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为例,现行制度将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个等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35%;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45%。
具体计算步骤为:第一步,将应纳税所得额按等级分段。例如,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需分为三部分:36000元第一级、108000元第二级,144000-36000、56000元第三级,200000-144000。第二步,按各段对应税率计算税额:第一级36000×3%=1080元,第二级108000×10%=10800元,第三级56000×20%=11200元。第三步,将各段税额相加:1080+10800+11200=23080元,即总应纳税额。
实际操作中,为简化计算,可使用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之间的差额,各等级对应固定数值。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上述例子为例,200000元对应第三级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元,计算为200000×20%-16920=23080元,结果与分段计算一致。
论采用分段相加还是速算扣除数法,核心均遵循“超额部分单独计税”原则,确保低收入部分按低税率计税,高收入部分按高税率计税,既保障税收公平,又简化计算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