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罪”究竟是什么意思?

原来这就是“口袋罪”

生活里常听到有人说“这事儿怎么也算寻衅滋事?”——比如有人在小区楼下和邻居拌了两句嘴,推搡了一下;有人在网上发了条吐槽物业的帖子,转头就被传唤;甚至有人在夜市摆地摊时和城管起了争执,最后也被扣上“寻衅滋事”的帽子。明明是不同的事儿,怎么都归到同一个罪里?其实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口袋罪”——一个能装下很多行为的“法律口袋”。

“口袋罪”不是某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形象比喻:它们的罪状写得太笼统,没有明确的边界,就像一个没扎口的布口袋,不管是大的小的、沾边的不沾边的行为,都能被“装”进去定罪。比如最典型的“寻衅滋事罪”,法条里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些描述里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没有具体的标准,全凭执法者的判断。于是有人骂了句街被算“辱骂他人”,有人摔了个酒瓶被算“起哄闹事”,连网上的一条吐槽都能被归到“扰乱公共秩序”里——这不就是把各种事儿往“口袋”里塞吗?

再比如过去的“投机倒把罪”,八十年代的时候,有人卖自己家种的橘子,有人倒卖紧缺的自行车票,甚至有人帮邻居带了几盒火柴赚点跑腿费,都能被抓起来。因为这个罪的定义是“一切违反国家规定的投机倒把行为”——什么是“投机倒把”?没说清楚,所以什么都能装。后来这个罪被取消了,就是因为它太“口袋”了,连卖水果的农民都能被定罪,根本不“法律要明确”的原则。

其实“口袋罪”的核心意思,就是法律条文模糊到能包容很多不相关的行为。就像考试的时候,老师说“答错的题都算不及格”,可“答错”的标准是什么?是错一道还是错十道?是选择题错还是作文错?没说清楚,结果不管怎么答都可能不及格——这和口袋罪的逻辑是一样的:因为边界不明确,所以什么都能往里装。

大家吐槽“口袋罪”,本质上是怕“稀里糊涂就犯了罪”。比如你不知道骂一句街算不算“寻衅滋事”,不知道发一条帖子会不会被认定“扰乱秩序”——法律本来应该让每个人清楚“什么不能做”,可口袋罪没给这个“清楚”,反而像个底洞,把各种小事儿都吸了进去。

说到底,“口袋罪”就是大家对“法律不够明确”的一种形象概括:它像个口袋,什么都能装;可也因为太能装,反而失去了法律该有的“准头”——这就是“口袋罪”最直白的意思。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