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枭雄黑娃为什么叛变?
黑娃的叛变,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欲望被权力碾过的裂痕,是叛逆者向秩序低头时折断的骨头。他生在白鹿原的草莽里,爹是白嘉轩的长工鹿三,这辈子像地里的庄稼,本该按节气生长,可他偏要把根拔起来,扔向天。最初的叛逆是田小娥给的。那女人像野地里的罂粟,艳得让人忘了死活。他跟她在破窑里过活,被白鹿原的规矩啐骂,被家族除名,反倒觉得痛快——这世道容不下他,他便索性捅破这世道的窗户纸。跟着鹿兆鹏闹农协时,他是最敢冲的愣头青,砸祠堂、斗乡绅,把地主的田契扔进火里,以为烧掉的是压迫,却没看见火光照不亮的人性深渊。
农协败了,鹿兆鹏跑了,黑娃成了丧家之犬。他带着弟兄们躲进秦岭当土匪,名号“黑娃”成了秦岭里最吓人的影子。可土匪的日子是刀尖上舔血,今日抢来的粮食,明天可能就喂了狼群。他开始怕,怕这风餐露宿的日子没有尽头,怕死后连块像样的坟地都没有。这时保安团团长岳维山递来橄榄枝——招安,给官做,给面子,给白鹿原人不敢再轻贱他的资本。他攥着那纸委任状,手在抖,不是因为激动,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恨了半辈子的“体面”,原来这么诱人。
真正让他弯腰的,是权力的甜味。穿上军装,腰里别着枪,走在白鹿原上,连白嘉轩见了他都得点头。他娶了知书达理的女人,盖了青砖瓦房,把田小娥的照片压在箱底。他开始学那些曾经被他唾骂的“大人物”,说话绕弯子,做事留后手,甚至为了坐稳营长的位置,默许手下构陷曾经的兄弟。他忘了农协时的热血,忘了秦岭里的风,忘了自己最初不过是想让田小娥过上不用躲躲藏藏的日子。
说到底,黑娃的叛变,是野狗被圈养后的驯化。他反抗秩序,是因为秩序没给他留位置;可当秩序向他张开怀抱,许他一个安稳的窝,他便把獠牙收了起来。他以为抓住了权力就能填补卑微,却不知权力本就是一张网,进去了,就再也做不回秦岭里那只自由的狼。白鹿原的风还在吹,只是那个曾想把天捅个窟窿的黑娃,已经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