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支持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一规定深刻阐明了国家机关与人民之间的本质关系,揭示了人民支持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托。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宪法确立的核心原则。宪法第二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关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赋予,运行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从立法机关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到行政机关执行利民惠民的政策,再到司法机关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所有国家机关的职能履行,都离不开人民的信任与支持。脱离了人民支持,国家权力便会失去根基,治理效能也从谈起。
依靠人民支持,体现在与人民的密切联系中。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深入群众,了人民的需求与期盼。论是通过调研走访倾听基层声音,还是依托信访、网络等渠道收集民意,本质上都是在汇聚人民的智慧与力量。正如宪法所的“倾听人民的意见和”,这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对权力属性的清醒认知——人民的实践经验、合理诉求,是政策制定的“源头活水”,只有扎根人民,才能让各项工作实际、顺应民心。
依靠人民支持,更体现在接受人民监督上。权力运行需要约束,而人民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从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评议,到社会舆论对权力行为的监督,再到公民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监督的过程就是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国家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既是对人民主权的尊重,也是确保权力不偏离为民轨道的保障。唯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赢得人民持久的信任与支持。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人民支持是国家机关履行职能的力量源泉。从革命年代依靠群众打天下,到新时代凝聚人民力量推进改革发展,人民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宪法将“依靠人民支持”写入条文,正是对这一历史规律的法治确认,也为国家机关的工作确立了根本遵循。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国家治理才能行稳致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永葆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