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纪护形象:党组织对党员违法行为的纪律担当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且行为已影响党的形象,这不仅是对党员个人党性的考验,更是对党组织纪律建设成色的检验。如何“视”情处置,考验着管党治党的智慧与担当,更彰显着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定决心。纪律审查的核心,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当党员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首先要“视”其行为的性质与情节。是心之失还是明知故犯?是轻微违规还是严重违法?是个人行为还是裹挟他人?不同的情节,对应着不同的处理尺度。若行为尚在初发阶段,未造成恶劣影响,党组织当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原则,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促其迷途知返,这既是对党员个人的挽救,也是对党的形象的维护;若行为已触及法律红线,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反响,损害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则必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绝不姑息,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让“纪律带电、规矩生威”。
“视”的关键,更在于行为对党的形象的损害程度。党的形象是党的生命线,是党赢得人民信任的基石。当党员的违法行为被曝光,群众看的不仅是个体的错误,更是党组织是否有刀刃向内的勇气。倘若对损害党的形象的行为“高举轻放”,看似“温情”,实则是对党的事业的不负责任,会让群众寒心、让信任打折。反之,唯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因身份特殊而例外,不因情节复杂而退缩,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党组织的纪律严肃性,才能让“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地有声。
从延安时期的黄克功案,到新时代“打虎拍蝇猎狐”的持续发力,我们党始终以铁的纪律维护自身形象。党员违法,究其根本是党性修养的失守、纪律意识的淡薄。党组织在处置过程中,既要“惩”,更要“戒”——通过对个案的处理,警示全体党员:法律是底线,纪律是红线,党的形象不容玷污。每一名党员都应牢记,自己的行为不仅代表个人,更代表着党在群众心中的样子;唯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法律之弦,才能不负党的培养、不负人民的期待。
党的形象,积于每一名党员的言行;党的威信,成于每一次纪律的坚守。面对党员的违法行为,党组织以“视情节、重影响、严处置”的担当,既清除了肌体上的“毒瘤”,也为全体党员敲响了警钟。这是党自我净化、自我善的必然,更是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根本保证。
